男方爸爸妈妈结婚以前买房结婚以后加女方名行吗
男方爸爸妈妈结婚以前买房,结婚以后若想加上女方的名字,是可行的,但具体操作需视状况而定:
1.假如房子尚有房贷未还清,通常而言,不可以直接办理加名手续,至多可以将女方列为一同还贷人,但房子产权仍归是结婚以前购房的一方。
2.在无房贷的状况下,则可以直接办理加名手续,使女方成为房子的共有人。
3.在实质操作中,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房贷状况:房贷未还清前,加名可能受限,需先还清贷款或获得银行赞同。
产权变更:加名意味着产权变更,需办理有关手续,如签订产权变更协议、办理过户等。
法律后果:加名后,女方将享有房子的部分或全部产权,离婚时可能涉及财产分割问题。
2、离婚时房地产增值部分怎么样分割
离婚时,房地产增值部分的分割需依据房子购买时间、产权登记、还贷状况等原因综合判断。
1.结婚以前全款购房:若一方结婚以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,房地产增值部分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。
2.结婚以前首付结婚以后还贷:若一方结婚以前支付首付并按揭贷款,结婚以后用夫妻一同财产还贷,则增值部分需按一同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率进行分割。
3.结婚以前购房结婚以后加名:若一方结婚以前购房,结婚以后另一方加名,则增值部分视为夫妻一同财产,由双方协商分割或法院判决。
4.结婚以后购房:若房子为结婚以后购买,不论登记在哪个名下,均属夫妻一同财产,增值部分也按夫妻一同财产处置。
结婚以前贷款买房离婚如何分
找法网提醒,对于结婚以前一方贷款买房,结婚以后一同还贷的状况,离婚时房地产的分割需遵循以下原则:
1.区别个人财产与一同财产:结婚以前支付的首付款及部分已还贷款是个人财产,结婚以后一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是夫妻一同财产。
2.协商优先:法律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,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置房地产分割问题。
3.依法分割:若协商不成,法院将依法进行分割,一般房子所有权归是结婚以前购房一方,但结婚以后一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需分割给另一方。
4.贷款承担:离结婚以后,房子剩余未还贷款由结婚以前购房一方一个人承担,与另一方无关。
5.应该注意的是,虽然当事人可能选择不供应房子,但房子的增值已然是客观存在,且该增值的达成也是夫妻一同还贷所带来的,因此该增值应当作为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。
在处置此类问题时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。